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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工网评丨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

中工网 2024-04-29



据报道,2023年浙江绍兴全市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31.94%,降幅列全省第一。案件数呈“断崖式”下降,缘于绍兴法院构建的“源头预防—前端化解—多元解纷—诉讼断后—救助兜底”劳动争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。在这一体系中,绍兴两级法院依托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和共享法庭设立“工会劳动服务点”,由专人负责强化工会劳动争议调处职能,与劳动保障协调员、劳动保障督导员和劳动保障专员协同,避免更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。

浙江绍兴劳动争议案件“断崖式”下降,与当地工会组织积极构建“工会+法院+人社”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有着密切的关系,是当地工会组织践行新时代“枫桥”经验的成果展现,也是推动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往深里走,往一线去的具体体现。

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是工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,也是工会开展维权工作的重要载体。绍兴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,充分发挥工会在调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,在这个过程中,探索出不少好的做法。比如,针对重大或突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,以应急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解;聚焦争议高发行业、企业、员工等关键数据,及时锚定纠纷源头……这些具体的工作方法与模式,立足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,切实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率,既解“法结”又解“心结”,为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。

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、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、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厅(室)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》,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。日前,全国总工会印发《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》,提出坚持以职工为本,坚持立足预防、立足调解、立足法治、立足基层,坚持公平、正义,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。这就要求各地工会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精神面貌,参与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来,全力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。

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最突出的特点,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,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。期待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实际,学习借鉴各地创新发展出来的新经验、新做法,进一步增加协商调解服务供给,促进争议就地就近就便化解,通过有质、有效、有为的行动,切实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能力,不断提升职工群众对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满意度,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。(中工网评论员 陈婉扬)



来源:中工网

编辑:董佳兴

审核:张秋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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